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申请使用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备案审批制度 一、凡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老师或学生一律要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实验室备案审批程序:学生填写申请表-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学院盖章 三、借用期间,秉承“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人及导师自愿承担实验室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及卫生责任。 四、申请人应该经过实验室安全及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实验室,指导老师必须到场指导方可使用。 五、申请人及使用人在实验室借用期间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六、实验室在使用期间一定要有人值班,仪器设备处于使用状态时一定要有人看守(包括夜间)。 七、在每次实验结束后,使用人应及时关闭门窗、水、电、气源,妥善保管好化学危险品,同时保持实验室内部的清洁卫生。 八、实验室钥匙借用后不得转交他人,更不得私自配制,若门钥匙丢失后,应立即报楼层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借用人承担。 九、实验室借用期间管理老师若发现在使用时无人看守、实验室使用结束后门窗未关闭好、水/电/气源未全部关闭、实验结束后未及时清理等现象,将立即撤销使用人对该实验室的使用,本学期将不得再次申请使用实验室。 十、若在使用人使用的实验室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国家财产损失的,使用人负主要责任,指导老师负连带责任。
借用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