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复试小组、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本学院成立督察小组,对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计划招收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方向硕士研究生共43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方向硕士研究生共5人。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下达指标确定最终的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线为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3年我院学科教学(生物)专业不接收调剂,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接受调剂。
(二)调剂申请者初试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
(四)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我院拟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5-26日,调剂生复试时间为4月7-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办公邮箱(jackiestar918@qq.com)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学信网学籍证明;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24日18:00之前提交相应加分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规则“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均需提交《关于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在职人员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州、县)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校招生学院,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其他与复试相关材料,可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本次网络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2个问题,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 分。
2.专业知识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每名考生3个问题,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 分。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5个专业综合面试问题,满分为100 分。
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同时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
4.报考学科教学(生物)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须以口试的形式加试动物学和植物学(各3个专业问题)。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5分钟,满分各为100分。
5.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以口试的形式加试《环境工程原理》和《环境监测》。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5分钟,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前,由考生口头抽取已密封好的试题,当着考生的面启封后才能作答,每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15分钟,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当场评分,考生成绩以复试小组算术平均分计算。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应及时给出成绩并填好复试情况表交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五)所有复试环节均进行录音录像,以保证公平公正。
(六)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或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1. 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总分一样,有更优获奖记录或有更多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如有考生明确表明放弃预录取资格,则顺序替补。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实施。如在复试录取出现争议或违法情况,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实名申诉、举报:
受理部门:中共南宁师范大学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举报信箱:472514101@qq.com
举报电话:13317717560
七、附则
1.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gxtc.edu.cn/Index.html)。